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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连州河(步塘水库至河口段)治理工程 施工补充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修正书
发布时间:2015/10/20 浏览次数:1794
1、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由“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工程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现修改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工程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日期由“必须在2015年10月20 日(不含当日)前”延至“必须在2015年 11月 17日(不含当日)前”。
3、接收标书时间由“2015年 10 月22 日上午9:30-10:00”更改为“2015年 11 月 19 日上午10:15-10:4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2015年 10 月22 日上午10:00”更改为“2015年 11 月 19 日上午10:45”。
4、本工程延长踏勘现场时间,时间为2015年 10 月 27 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的期间内。
原已参加踏勘现场且不符合上述修改后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延长踏勘现场时间内,可单独派符合修改后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重新踏勘现场,参加踏勘现场时所携带的资料除项目负责人可更换外,其他人员名单及资料须与原踏勘现场时所提供的一致。对不进行重新踏勘现场更换资料的和不能提供符合修改后资格要求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确认其为正式投标人,招标代理退还其购买招标文件费¥2,000.00元整。
本工程在延长踏勘现场的时间内,招标人仍接受其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申请,参加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原招标公告。
5、本工程延长报名时间,时间为2015年 10 月 29 日至2015年 11 月 4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原已参加报名且经重新踏勘现场符合修改后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参加报名的要求须重新报名录入,此投标人不需重新购买招标文件。
6、本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0.3.3款“进度付款:监理人签认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折算工程进度款的90%,由监理人签认进度付款证书。”现修改为“监理人签认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折算工程进度款的95%,由监理人签认进度付款证书。”。
本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0.4款 质量保证金 “ 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 10 %,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进度款总额的 10 %。”现修改为“ 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 5 %,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进度款总额的 5 %。”。
7、其余均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招标人:罗定市水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10月20 日
附:原招标公告、《水利水电工程投标踏勘现场登记表》、《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