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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江街东桥东路(培正北路路口至蕉石岭门口段)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2/29 浏览次数:1772
增江街东桥东路(培正北路路口至蕉石岭门口段)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5]183号、增发改投[2016]12号的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就增江街东桥东路(培正北路路口至蕉石岭门口段)升级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一、工程名称:增江街东桥东路(培正北路路口至蕉石岭门口段)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邱先生 联系电话: 020-8273811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1342239628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增江街东桥东路,起点培正北路路口,终点蕉石岭公园门口。
四、工程建安费:1390.075999万元,本项目监理服务费 39.461824 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实施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道路全长822米,道路红线宽28米,机动车道宽8米,双向四车道,两侧绿化带宽2.5米、人行道宽3.5米,全路段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实施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
3、监理范围:包括并不限于:配合业主进行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图审查、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设备、材料进场检查;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各类验收;组织、审核竣工资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须由监理单位完成的工作和招标人安排的属施工监理工作范围的其他工作。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年 月 日至2016 年 月 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年 月 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 月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2:00 ,下午:14:00—16:30 (节假日除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九、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5、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十、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 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教育路10号,咨询电话:020-32853387(上午)、020-32855763(下午)。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及广东省招标监督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