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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4 浏览次数:1938
关于开展2015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个体工商户: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市2015年度报告工作已于2016年1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逾期不参加年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这将在银行贷款、招投标、评级评优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和限制。具体报送对象和操作指引请查阅广州红盾信息网《通知公告》栏里的相关内容。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