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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警一支队一大队队部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16/09/02 浏览次数:2219
招标公告
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下称海警一支队)的委托,对海警一支队一大队队部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海警一支队一大队队部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二、招标预算:487664.99元。
三、投标报价上限:487664.99元。
四、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海警一支队一大队队部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2、项目内容: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海警一支队一大队队部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包括:1、拆除原有隔墙及墙体附着物、拆除原有水泥砂浆抹灰层、拆除原有墙面砖及找平层、拆除原有阳台窗栏杆、拆除原有油漆、拆除原有门2、新做找平层、贴墙面砖、刮腻子、油漆、门窗安装3、水电安装等招标方要求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工程位置: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路 。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投标价格应包括:
(1)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范围内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和安装、运输、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人工费用、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2)施工和安装中的相关费用(包括安装过程中损耗、额外材料、局部设计费等);
(3)按规定需完成的质量保修期内的相关费用;
(4)报价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如有)及施工规范等文件资料,完成海警一支队一大队队部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工作。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的承包方式,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包施工、包材料、包淤泥排放、包保险、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环境卫生、包验收合格、包保修等全部内容。
3、施工单位需保证按照本工程施工项目内容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相关技术参数符合现行有关标准。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施工并通过验收。
5、质量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应达到相关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6、承包范围: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海警一支队一大队队部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包括:1、拆除原有隔墙及墙体附着物、拆除原有水泥砂浆抹灰层、拆除原有墙面砖及找平层、拆除原有阳台窗栏杆、拆除原有油漆、拆除原有门2、新做找平层、贴墙面砖、刮腻子、油漆、门窗安装3、水电安装等招标方要求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设备、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敷设、包文明施工。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利润和税金、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变化风险等。
7、付款方式:
合同价按中标价签定。
1)自本项目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在发包人签定开工报告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备料款;
2)工程完成60%,承包人凭发包人确认的工程进度表,发包人向承包人办理支付合同总额的30%的工程进度款;
3)工程完成90%,承包人凭发包人确认的工程进度表,发包人向承包人办理支付合同总额的20%的工程进度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通过发包人终审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办理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结算价的5%作为项目质保金。
5)项目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日起计算),质保金在质保时间满2年后7个工作日,招标人无息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6)每期工程款支付时,承包人需提前向发包人提供正式发票。
五、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风险和安全责任。
六、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9月9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
递交标书时间2016年9月2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2016年9月26日10时00分开标评标。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证书;
(3)项目专职安全员及相关证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须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临现场报名。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核对。
七、招标文件费及相关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要求;
2、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经理;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二、评标方法: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四、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招标人:海警一支队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20-62818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