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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8个镇共751.316公里乡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8 浏览次数:1769
清新区8个镇共751.316公里乡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新区8个镇共751.316公里乡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清市交函[2018]8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清远市清新区地方公路站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清新区8个镇共751.316公里乡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勘察设计项目(注:1标段:共43条线,总里程约201.167公里;2标段:共55条线,总里程约216.658 公里;3标段:共37条线,总里程约165.131公里;4标段:共39条线,总里程约168.360公里。)
招标控制价: 375.658万元
其中:1标段为石潭、浸潭2个镇共43条乡道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费约为100.583万元;
2标段为太平、太和、三坑、山塘4个镇共55条乡道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费约为108.329万元;
3标段为龙颈、禾云2个镇共37条乡道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费约为82.566万元;
4标段为龙颈镇共39条乡道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费约为84.180万元;
2.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2.2.1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2.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反馈修编意见后2个星期内,提交修编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2.3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1年,缺陷责任期2年。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类别 | 标段 | 里程范围 | 长度 | 工作内容 |
A类(常规土建类) | 1 | 石潭、浸潭2个镇 | 201.167公里 |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三级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招标配合和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 |
A类(常规土建类) | 2 | 太平、太和、三坑、山塘4个镇 | 216.658公里 | |
A类(常规土建类) | 3 | 龙颈、禾云2个镇 | 165.131公里 | |
A类(常规土建类) | 4 | 龙颈镇 | 168.36公里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有效的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以上资质(含甲级)。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对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将均否决其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第3.1至3.3项的信息同时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②、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6 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
3.7 本项目其他要求: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同时报名,如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被评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时,则选择该投标人在投标最高限价较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则自动失去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另一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自动上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日程安排表。
5.2招标文件编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参与投标的单位须同时缴纳500元作为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制作费用,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6.1.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6.1.2 开标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6.1.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2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2.1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即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6.2.2 投标担保:
1标段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标段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3标段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标段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6.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4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6.5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6.6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6.7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6.8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地方公路站
异议受理电话:0763-5810286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49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登载,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7.3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清远市清新区地方公路站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63-5810286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49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91328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鸣路御福名居B梯1905室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0763-5830292
2018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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