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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关于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5 浏览次数:3149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电子化的意见》(建办质函〔2019〕375号)有关精神,决定在我省范围内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电子证书的时间
2019年11月5日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统一启用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电子证书纳入省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管理。
广东省自由贸易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取得电子印章后,尽快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二、电子证书的获取方式和使用要求
企业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后,获取电子证书的路径有两种:按照业务事项申报平台——办事进度——查看办事结果的路径,自行查阅或打印电子证书;或者按照企业信息库——持证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路径,自行查阅或打印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具备法律效力,其电子件或打印件可直接用于承接工程和招投标等经营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监督管理、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证书。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可通过我厅网站查询,或扫描电子证书上二维码查验。
三、做好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衔接
启用电子证书后,由我厅统一对原核发的纸质证书分批次换发电子证书,企业无需自行申请。企业已取得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对尚未统一换发电子证书的企业,因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发生变化申请办理证书变更的,以及申请遗失补办证书的,不再颁发纸质证书,改为颁发电子证书。
执行本通知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推行电子证书遇到的系统运行等问题迳向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解决。
附件: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使用规则和证书样式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29日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潘泽军,联系电话:020-83133541;联系人:省建设信息中心 黄志飞,联系电话:020-87259834)
附件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使用规则和证书样式
电子证书是以电子文件形式颁发和使用的证明文件,带有防伪数字签名的电子印章,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政务服务事项申报,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政许可审批、行业管理、执法监察等行政管理行为的有效凭证。使用规则如下:
一、电子证书范围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自由贸易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电子证书样式
电子证书采用PDF格式文件为载体,加盖证书审批部门的经数字证书颁发机构认证的电子签章,同时配套生成证书二维码,证书尺寸规格为A4(竖版),电子证书不设正副本。
电子证书的照面信息包含企业基本信息、许可范围、有效期、验证二维码、发证机关、电子印章等信息。具体信息详见附件展示的证书样式。
三、电子证书使用规则
(一)电子证书的签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自由贸易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经“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受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申请事项,经审批同意,证书信息确认无误后加盖本单位的电子签章,完成电子证书签发。电子证书信息同步上传至省电子证照系统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二)电子证书的使用。
企业持有效凭证登陆“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自行查阅或打印电子证书。
(三)电子证书的查验。
提供两种电子证书查验方式:
一是官方网站查验。
通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http://data.gdcic.net/dop)”网站上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栏目,查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信息。
二是微信公众号查验。
通过关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微信公众号,进入“粤建办事”扫码查验,使用“证书查验”功能查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信息。
(四)电子证书的监管。
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等企业信息发生变更时,建筑施工企业须按规定及时向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吊销的,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或者网上查阅,证书状态将显示为暂扣、吊销。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伪造、篡改电子证书,一律无效;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样式
文章来源:广东省住建厅网站(网页链接http://zfcxjst.gd.gov.cn/gkmlpt/content/2/2661/post_26618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