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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海城镇坑尾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9 浏览次数:8935
海丰县海城镇坑尾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丰县海城镇坑尾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审[2022]6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除申请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1)大坝加固项目,上游原于干砌石灌砂整平后浇筑砼护坡;新设大坝上游侧防护栏,坝顶路面结构硬化完善;下游坡整平后铺设草皮、新设贴坡排水体;改造防汛公路1.27km;(2)溢洪道加固项目,新建左侧进口段翼墙;拆除重建泄槽段;新建挑流消能;(3)涵管加固项目,对输水高涵沿管轴线两侧进行充填灌浆;对输水低涵进行封堵及沿管轴线两侧进行充填灌浆;新建1座输水涵管。(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421507.56元。
2.3建设地点: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广东省水利厅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合格或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5)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
①测量工程师:具有测量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②水利水电机械工程师;具有水利水电机械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③水土保持工程师:具有水土保持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④造价工程师: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师资格证书;
⑤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至少各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⑥质量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人员岗位证、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⑦安全工程师: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6)以上(指3.3第(1)至(5)点)所要求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人员专业(或岗位)需在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相对应。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人缴交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登记的人员应与投标时一致;
(7)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5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已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6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发生诉讼及仲裁、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函);
3.7提供2019年至202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和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且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出现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8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未办理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22年 11 月 10 日至2022年 11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窗口办理投标登记。
4.2投标登记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单独提供无须装订;
(2)按本公告附件一《投标申请人登记资料一览表》和附件二《投标申请公函》格式要求制作并装订的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两份。
4.3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资料费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2 月 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
5.2 开标时间:2022年 12 月 1 日 10 时 00 分。
5.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4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许小姐
电话:0660-6693168 电话: 020-38816007
地址:汕尾市海丰县广富路与新华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93号703
路交叉口西100米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登记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申请人: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 | ||||
序号 | 资料清单内容 | 提交资 料要求 | 内页码 | 备注 |
1 | 投标申请公函(详见附件二)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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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 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
3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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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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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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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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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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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证书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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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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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测量工程师、水利水电机械工程师、水土保持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质量安全员、安全工程师等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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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以上所有人员在投标人缴交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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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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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 网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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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已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 网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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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无发生诉讼及仲裁、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函)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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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提供2019年至202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和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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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 | 网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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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其他资料(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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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投标申请人登记资料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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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以上复印件若现场能够提供电子化证信息打印件加盖公章视为原件。其它资料须提供原件核查后退回。 2、上述人员身份证(除办理投标登记人员外)无须核对原件。 3、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4、上述资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 |
注:
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持一份。投标人应在本表盖其公章。
2、第 1~18 项按顺序胶装成册,第19 项单独提交。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署。
4、上述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不齐全的,招标人不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
5、本表须打印在A4纸,表格填写不足可自行扩展。
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按照资格条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标项目名称: 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投标申请人名称) 以(投标申请人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