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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村村级公园环境提升项目磋商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2/11/18 浏览次数:18709
第一部分 大岭村村级公园环境提升项目磋商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岭村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对大岭村村级公园环境提升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的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KNCG20221118-1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岭村村级公园环境提升项目。
三、规 模: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岭村级公园建设改造项目,占地面积15560平方米,内容包括地面铺装、花池整饰、汀石道及休闲平台美化、增加儿童游乐场所、绿道、清除杂树杂草、围墙破损瓦面翻新,等等。
四、采购预算:总投资¥997306.19元,施工标招标控制价为915006.16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需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
(3)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
(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交的响应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响应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名登记及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发售登记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所有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七、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1月18日起至2022 年11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领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设招标文件费。
八、递交采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11月28日15 时00 分(注 14 时30 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递交采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大岭村村民委员会议室。
十、磋商时间:2022 年11月28日15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大岭村村民委员会议室。
十二、本次采购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届时报价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胡先生 |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杨工 |
电话:020-86608238 | 电话:020-62818183 、13412375568 |
传真: | 传真:020-62818183 |
邮箱:a86060512@126.com | 邮箱:502776195@qq.com |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岭村 |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93号703房 |
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岭村经济联合社
采购代理单位: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 年11月18日
附件: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岭村经济联合社及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按照招标公告第九点第13条,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在本投标人声明中签字。
投标登记及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发售登记表 | |||||
项目编号 |
| 购买日期 |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 所投子包(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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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文件价格 | 元/套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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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资质级别/证号(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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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文件经办人 | 姓名 | 座机号码 | 手机号码 | 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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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供应商) 负责投标的联系人 | 姓名 | 座机号码 | 手机号码 | 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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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取招标(磋商/谈判)文件 | 签名: | ||||
备注 | 购买文件单位所提交的资料(在相应的方框内打“√”)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文件(原件); ¨3)投标报名登记及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它:我单位确认已清楚阅读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的信息,包括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售价等表示无异议,并保证上述信息核对填写无误。 | ||||
注:为做好招标保密工作,对投标人(供应商)购买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情况应分开登记,经办人不得对可能损害招标(采购)人利益者透露文件的发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