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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城路灯照明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30   浏览次数:2575

海丰县城路灯照明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丰县城路灯照明设施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海丰县城

(2)规模:海丰县城128.4公里的道路照明设施9063盏路灯更换为高效节能的LED路灯,同时更换因使用年限长而陈旧老化的路灯520支,改造上臂634支,电缆2000米,建安估算造价2311.9万元。本次招标的监理费上限价为61.5万元。

(3)计划工期:按施工工期;

4)监理招标范围:道路照明设施路灯改造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2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中的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3.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均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其他现场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3.4近五年内有承担过的类似监理工程

3.5报名截止前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带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委托的需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须亲临到招标单位签署承诺书。

3.6报名资料:

(1)企业介绍信;(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该项目注册监理工程师);(3)交件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社保证明;(7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岗位证书以及各人身份证、社保证明;以上拟派往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证书及社保上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8)近五年内有承担过的类似监理工程的证明材料;(9)投标承诺书。

以上1、2项原件与3~9项复印件(须为A4纸)加盖公章后按顺序编页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原件报名备查。

3.7报名地点:海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住建局二楼);报名时间:2015年2月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办理本次投标事宜的报名人:法人或拟派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对投标人的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丰县公用事业局

地  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公路大厦四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660-679922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403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020-6281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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