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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荔湖公园环湖绿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02 浏览次数:1689
增城市荔湖公园环湖绿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交易公告
根据 增发改投[2015]47号、增发改投[2015]229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 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现对 增城市荔湖公园环湖绿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市荔湖公园环湖绿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专业内容:□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造林工程规划设计 □工程代建
□风景园林工程监理 □造林工程监理 □环境影响评价
√招标代理 □咨询服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二、建设单位: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82752183
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20-62818583
交易监督机构: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2752600
三、建设地点:增城市
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项目编号:JX2015-1251
1、交易内容、规模:完成增城市荔湖公园环湖绿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资金计划总投资约6102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人步道长8900米、宽3米,自行车道路长800米、宽3米,直立驳岸2400米、石质堤岸5800米、木桩护岸1400米、草堤7500平方米、河卵石堤8250平方米、木平台3420平方米、塑木栈道1800平方米、休息亭128平方米、休息廊480平方米、石质平台8700平方米、码头660平方米、木栈桥220平方米、永久性厕所350平方米、简易式厕所120平方米、停车场13170平方米,绿化改造80000平方米,以及标识标志、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配套工程。本次交易通过摇珠抽取选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增城市荔湖公园环湖绿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依法办理招标备案工作及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含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含相关送审手续、配合对数工作),依法完成招标公告上网及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编写资格预审(或后审)报告;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草拟评标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
2、发包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规定,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 32.41万元(最终代理报酬以施工中标价为基数,按相关规定计算及增城市财政评审价较低者为准)。
3、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4、服务期:完成招标人委托该项目招标代理的全部工作之日止。
5、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6、合同: 另册 。(注:根据招标项目类别选择相应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优先使用)
7、其他:无。
五、交易公告发布时间、网上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交易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6月1日23时59分至2015年6月8日23时59分。
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23时59分至2015年6月8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须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一致,交易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交易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报名方式:承包意向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式可登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额工程专区查看操作手册。
4、网上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六、建设单位网上确定随机抽取单位时间: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9日8时30分。
注:建设单位网上确定随机抽取单位时间必须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摇珠时间前。
七、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摇珠时间:2015年6月9日15时00分。
2、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开标 03 室(增城市荔城街增江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3、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 林业和园林工程招标代理 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或以上)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资质级别。
3、承包意向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工程师 或以上资格。
4、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注:承包价须按照本交易公告中设置的发包价填写。
5、承包意向人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0.3 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未在交易公告第八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资料的提交
承包意向人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上传的报名资料均为彩色电子文件。
十、建设单位网上确定随机抽取单位
1、网上报名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公告第八条的内容对承包意向人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2、若出现以下情况的承包意向人,建设单位应将其确认为报名不成功:
⑴ 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⑵ 未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
⑶ 报名资料非彩色电子文件或模糊无法辨认的;
⑷ 承包价未按本项目设定的发包价填写的;
⑸ 未按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的。
3、建设单位无故拒绝符合条件的承包意向人参加摇珠,承包意向人可向交易监督机构投诉。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
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本公告第七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会,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确定承包候选人后,建设单位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承包候选人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交易价。
十四、建设单位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确定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并发出《工程发包通知书》。
十五、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之日起15日内,向交易监督机构办理交易情况备案。
十六、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当自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公告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八、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承包意向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二十、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日前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82752600
地 址:增城市荔城街富国路6号
二十一、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二、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一览表
三、摇珠办法
四、摇珠结果确认表
建设单位: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