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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荔湖公园环湖绿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09 浏览次数:1693
增城市荔湖公园环湖绿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5]47号、增发改投[2015]229号的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就增城市荔湖公园环湖绿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市荔湖公园环湖绿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275218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20-6281858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275260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以西,荔新公路以南,二环路以北。
四、工程建安费:4907.749562万元,本项目监理服务费101.01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实施环湖绿道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人步道长8900米、宽3米,自行车道路长800米、宽3米,直立驳岸2400米、石质堤岸5800米、木桩护岸1400米、草堤7500平方米、河卵石堤8250平方米、木平台3420平方米、塑木栈道1800平方米、休息亭128平方米、休息廊480平方米、石质平台8700平方米、码头660平方米、木栈桥220平方米、永久性厕所350平方米、简易式厕所120平方米、停车场13170平方米,绿化改造80000平方米,以及标识标志、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配套工程。
3、监理范围:包括并不限于:配合业主进行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图审查、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设备、材料进场检查;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各类验收;组织、审核竣工资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须由监理单位完成的工作和招标人安排的属施工监理工作范围的其他工作。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年 7 月 8 日至2015年 7 月 12 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5年 7 月 13 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5年 7 月 17 日
报名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00 (节假日除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九、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5、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十、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不含公示期内资质,并通过年审)。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由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投标人无出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具体要求按照原增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和增城市监察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工程项目投标人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增纪发[2012]11号)实行。详情请登录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教育路10号,办公电话:32855763)。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