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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1 浏览次数:2613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3〕707号)的要求,为做好2013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必须重视统计工作,认真负责。对敷衍了事,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厅将予以通报。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企业,我厅将责令改正,必要时给予警告或予以通报。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不受理相关许可事项的申请。
二、我厅委托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统计工作。各地市要建立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责任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办理人,并于2014年1月10日前以书面方式,向省建设监理协会报送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2)。如负责人和办理人发生变动时,请及时上报变更情况。
三、2013年报表报送要求:
1.各监理企业须于2014年2月28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的“办事大厅”的“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内,登录“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3年度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负责。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与网页内容一致的书面报表(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地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2.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于2014年2月28日前登陆“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及时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形成书面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3月10日前报送省建设监理协会。
3.省属工程监理企业的纸质报表及有关资料请于2014年2月28日前送省建设监理协会审核。各地市工程监理企业送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的时间不应迟于2月28日,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安排。
四、登录密码领取:
1.省属工程监理企业的纸质报表送省建设监理协会审核,登录的用户编号及密码采用原用户编号及密码,如属首次登录建设工程监理统计系统的省、市属企业需要先把建设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至省建设监理协会申请密码后方可进行登录。
2.监理企业如遗失用户编号及密码,可致电省建设监理协会或属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有关情况。
五、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在填报《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财务状况》建监4表第59项时,当年的建设工程监理收入额超过8000万元的企业,在网上报送有关数据时需同时提交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将纸质报表,加盖公章后报上级统计审核部门。
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人:黄鸿钦、梁红娟,电话:83568955,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301单元,电子邮箱:36094228@qq.com。
附件:1.关于报送2013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点击查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24日
摘自 广东建设信息网 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