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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1 浏览次数:2583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3〕37号)的要求,为做好2013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委托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年报的统计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分管的负责人和具体办理人,并于2014年1月30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我厅或省建设监理协会报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人员名单。统计工作的负责人和办理人发生变动时,要及时上报变更情况。
二、报表报送的具体要求:
1.凡我省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均应按要求报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各企业须于2014年3月31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的“办事大厅”的“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内,登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3年度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数据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一份报表,加盖企业公章,按属地管理原则,报送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于2014年4月10日前登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审核、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统计数据,形成书面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省建设监理协会,同时报送本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一份(加盖公章)。
三、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必须重视统计工作,认真负责。对敷衍了事,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厅将予以通报。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企业,我厅将责令改正,必要时给予警告或予以通报。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不受理相关许可事项的申请。
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如遗忘登录用户名及验证码,请直接与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联系。
五、有关报表系统的问题请与以下联系人联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人:秦海春,联系电话:010-58934541;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人:黄鸿钦、梁红娟,联系电话:020-83568955,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301单元。
附:1.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点击查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24日
摘自 广东建设信息网 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