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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元旦、春节假期建设工地人员流动管控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1   浏览次数:3129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假期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因人员大范围流动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建设工地参建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工作部署和《广东省元旦、春节假期出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结合全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实际,我们制定了《元旦、春节假期建设工地人员流动管控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专班、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要充分认清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扩散、国内多地先后发生疫情、我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仍然较大的严峻形势。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按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元旦、春节假期建设工地人员流动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疫情防控再动员再部署,全面组织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人员流动管控漏洞再排查、薄弱环节再加固,将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要求抓到位。

二、强化监督指导

  各地专班、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班及建设工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督指导,重点做好建设工地通风消毒,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配备,落实测量体温、个人防护措施等各项工作。同时,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特别是在元旦、春节假期,必须保持联络渠道畅通,及时准确报送疫情信息;要预置充足的应急处置力量,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快速有效处置建设工地突发情况。

三、做好宣传教育

  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普及,引导公众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抓好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确保人员身体健康和出现安全。

广东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章)

20201229日   


元旦、春节假期建设工地人员流动管控指引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假期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因人员大范围流动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建设工地参建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工作部署和《广东省元旦、春节假期出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结合全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强化参建人员流动管控

  要督促各责任主体在近期不安排参建人员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工作和学习交流,并加强人员流动管控。

  (一)人员日常流动管控。教育引导参建人员尽量减少安排外出行程,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地。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建设工地的,须经建设工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做好个人防护及外出信息登记,包括往返时间、目的地、乘坐交通工具、主要接触对象等信息。

  (二)人员假期流动管控。一是教育引导参建人员在元旦、春节假期不出境旅行;密切关注最新公布的全国疫情风险信息及中高风险地区名录,尽量避免前往,如确需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往返地健康管理措施;如家乡发生疫情或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安排回乡过年。二是根据施工建设进度情况,合理安排家乡未发生疫情或列为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参建人员提前错峰返乡过年,并安排专人动态跟踪参建人员返乡情况;加强人员健康档案管理,记录好返回时间、车次(航班号、船次)、目的地、到达时间及在乡期间健康状况等信息;参建人员返乡后,应及时向建设工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责人员报告到达时间及每日健康状况。三是参建人员返乡后,如家乡发生疫情或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立即向建设工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责人员报告,暂时不返回建设工地所属地区;参建人员所在地区疫情结束或列为疫情低风险地区,并经建设工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安排返回工作。

  二、强化参建人员核酸检测

  要督促各建设工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教育引导参建人员节后自觉进行核酸检测。

  (一)未发生疫情或低风险地区参建人员核酸检测。参建人员节后返回后应组织安排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返回建设工地工作。

  (二)发生疫情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建人员核酸检测。教育引导参建人员,在当地疫情结束或降为低分险地区后再安排返回建设工地。参建人员节后返回建设工地所属地区前、后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返回建设工地工作。

  (三)春节后新进场人员及有相关症状参建人员核酸检测。做好春节后新进场人员及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人员监测工作,及时组织指导其进行核酸检测,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参建人员安全。

  三、强化参建人员个人防护

  要督促各建设工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教育引导参建人员不断提高个人防疫意识和防护能力,确保节日期间身体健康。

  (一)坚持每天健康监测。参建人员出行期间,应每天开展包括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报告等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味觉嗅觉失灵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或腹泻、呕吐、腹痛等身体不适,立即到当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如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应自觉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立即接受隔离治疗,并及时向建设工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建设工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接报后,应及时按要求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并上报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同时安排专人每日跟踪登记有关情况,并做好有关人文关怀、后续报告等工作。

  (二)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参建人员出行期间,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一是出行前准备足够数量的口罩、免洗手消毒液等防护物品,并注意气候变化,备齐保暖衣物,防止着凉;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和防疫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并妥善保存票据以便查询。二是出行期间有序排队,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避免人群拥挤。原则上不参加大型、大规模聚会聚餐等活动,小范围内聚会聚餐应坚持使用公勺、公筷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三是坚持戴口罩、量体温、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前往商场、超市、医院等人员密集封闭拥挤场所,接触有呼吸道疾病症状人员时,以及与他人1米内近距离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时必须佩戴口罩。外出后在清洁手部前,避免用手触摸口、眼、鼻、耳等。四是采取新消费支付方式,使用移动终端和无现金支付,避免使用现金接触后交叉感染。五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学习,提高防范意识,特别是要了解新冠肺炎感染症状和发烧流涕、全身疲劳、肌肉酸痛等流行性感冒症状的区别,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护措施。

  (三)注重保持个人卫生。参建人员出行期间,应注重保持个人卫生。一是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入住后及时开窗通风;在家期间应保持居家通风、干燥,可用含氯消毒液清洁桌椅凳、电脑、电话、门把手、开关和卫生间地面、洗手盆、水龙头等,清洁后用清水洗净。拖布、抹布等可用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存放;注意做好垃圾分类,一次性防护用品应作为生活垃圾中的其他垃圾处理。二是养成个人良好饮食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不吃变质、不洁食物,预防诺如病毒感染、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注意进口冷冻食品安全,非必要不购买或接触进口冷冻肉制品、水产品;处理食物前佩戴口罩和清洁手部,食物烹煮前要清洗干净,并烧熟煮透,尤其是进口冷冻食品,以及生蚝等贝类海产品。

  四、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各建设工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认真学习贯彻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防控政策和要求,及时传达至每一位参建人员。要强化对参建人员宣传贯彻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要利用手机短信、微信、邮件、温馨提示信等载体,多方式多渠道主动提醒参建人员在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工地八条》,做好个人防护。

  五、及时做好疫情应急处置

  春节假期后,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启动建设工地疫情应急处置,具体工作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处置方案(试行)》(粤卫应急函〔2020136号)及《广东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开展。


文章来源:广东省住建厅网站(网页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wzx/zxdt/content/post_3169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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